??6月7日,福州日報刊登“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關于2022年第二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”。閩侯縣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:30,通過拍賣方式出讓一幅位于荊溪鎮(zhèn)光明村的住宅、商業(yè)用地。
??閩侯荊溪月底拍賣出讓一幅宅地
??為5號線塔前停車場上蓋地塊
??據(jù)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消息,根據(jù)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有關規(guī)定,經閩侯縣人民政府批準,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決定公開出讓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。
??閩侯2022-04號(荊溪鎮(zhèn)光明村地塊),土地面積30988㎡(約46.48畝),用途為住宅、商服用地,容積率1.0-2.6,建筑密度35%及以下,綠地率30%及以上。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,起始價2.28億,起始樓面價約2829.88元/㎡。建筑限高80米及以下,建筑高度從18米標高起算。
??配建居民活動用房500平方米(含托幼機構),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居家養(yǎng)老服務站(含長者食堂);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停車泊位配置標準應按不低于《福建省城市規(guī)劃管理技術規(guī)定》(2017年)有關規(guī)定要求執(zhí)行;沿地塊南側應預留9米寬的上蓋板坡道作為公共通道使用,不得封堵、圍擋(具體詳見紅線圖),機動車主要出入口應設置于東北側荊溪大道;該公共通道路面由受讓人負責出資按瀝青路面進行施工建設,在辦理本出讓宗地不動產權證時該公共通道不予登記。
??該項目荊溪大道路面標高至18米蓋板標高部分作為機動車停車位、公共服務設施和商業(yè)功能使用(計入容積率),商業(yè)應沿荊溪大道集中設置,18米蓋板標高以上部分計容建筑面積約為62400平方米作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;按照9200元/平方米均價定向銷售,由閩侯縣人民政府(或閩侯縣房屋征收辦公室)指定對象購買。
??為保障地鐵5號線塔前停車場地鐵設施平穩(wěn)運營安全,要求宗地受讓人競得后在項目規(guī)劃設計、施工等相關事宜必須符合福州地鐵公司(榕地鐵置函【2021】22號)文件要求,并征求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意見。
??地塊此前流拍
??回爐后分割出讓
??根據(jù)本次出讓公告信息,本次出讓的閩侯2022-04號地塊與此前出讓的閩侯2022-03號地塊在地理位置上相同,同樣位于5號線塔前停車場上蓋地塊。此前閩侯2022-03號地塊面積約114.94畝,起始價格10.55億,最終因無人報名宣告流拍。
??本次該地塊被分割后重新上架出讓,面積約46.48畝,起始價調整至2.28億元,且無原先的幼兒園建設要求,減輕了開發(fā)商拿地的資金壓力,最終能否順利完成出讓,為閩侯今年拍地拿下“開門紅”,值得期待。
樓盤點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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