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12月27日,全國財政工作視頻會議在北京召開。會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,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,傳達學習貫徹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,總結2021年財政工作,研究部署2022年財政工作。財政部黨組書記、部長劉昆作工作報告。
??會議指出,2021年,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,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統(tǒng)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(fā)展,積極的財政政策提質增效,推動構建新發(fā)展格局邁出新步伐、高質量發(fā)展取得新成效。
??房地產稅試點要試什么?
??房地產稅試點的初衷: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(jié)約集約利用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。
??今年以來,中央有關房地產稅立法改革的表述,相較前些年發(fā)生了一些變化。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、推進共同富裕等強調較多的改革目標,都對房地產稅有相關部署。
??早在2018年,時任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曾在全國兩會發(fā)布會上表示,房地產稅是大多數國家普遍采用的稅種,主要用于調節(jié)收入分配,起到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。同時,籌集財政收入,用來滿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需求。
??白彥鋒認為,開征房地產稅,是推動房子回歸居住屬性、減少金融炒作的工具之一。通過增加房產持有環(huán)節(jié)的成本,能擠出一些炒作泡沫,一定程度上增加房地產供給。從國外開征房地產稅經驗來看,對房地產市場短期會有沖擊,但并不影響長期走勢。因為會考慮合理免稅面積,對公眾的基本生活不會產生影響。試點房地產稅,也有利于房地產相關稅收立法的推進。
??“房地產市場比較復雜,既是事關居住的民生問題,也涉及到經濟發(fā)展和金融穩(wěn)定,國家政策應該會綜合考慮,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。推進房地產稅,是宏觀調控有益的嘗試。但是對于特定區(qū)域,如果供需格局沒有發(fā)生根本轉變,原本對房東征收的房地產稅,也有可能轉嫁給租房者”,白彥鋒指出。
??有房地產行業(yè)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,房地產稅提了很多年,是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的組成部分。房地產稅出臺后,長遠來看會對家庭財富的配置產生影響。
??熊偉認為,推進房地產稅試點,跟當前強調分配公平、共同富裕有一定關聯(lián)。但是,肯定也要考慮籌集收入的功能。如果財政收入貢獻太低,同時征收難度較大,地方推行房地產稅試點的積極性會比較弱。
??劉劍文表示,房地產稅的定位,包括幾個方面。首先,地方稅體系的建立,房地產稅是重要內容,要發(fā)揮籌集財政收入的功能;再者,是房地產調控的政策工具;另外,有助于推動共同富裕,對房產這類財產征稅,如同個稅一樣,通過對高收入人群多征稅,來調節(jié)收入分配。
??試點要試哪些方面?
??2011年,為了調節(jié)居民收入、引導合理住房消費,在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的基礎上,上海、重慶開始對住宅開征房產稅試點。上海試點覆蓋全域,主要針對新購住房,給予一定免稅面積,按市場交易價計稅,稅率為0.6%,優(yōu)惠稅率為0.4%。上海每五年評估一次,即2016、2021年對政策評估后繼續(xù)執(zhí)行。重慶試點適用主城九區(qū),針對獨棟別墅、新購高檔住房、外地炒房客新購住宅等征稅,試點稅率為0.5%-1.2%,2017年曾對外地炒房客的房產征稅政策有所調整。
??史耀斌曾在2018年總結過其他國家推行房地產稅的一些共性,比如對所有工商業(yè)和個人住房,按評估值來征稅;給予一定扣除標準,對低收入家庭給予一定減免;為地方稅,用于地方教育、治安等開支;稅基確定較復雜,要有完備的稅收征管模式。中國會參考國外經驗,也會從國情出發(fā)設計房地產稅制度,比如合并整并相關稅種、合理降低房地產建設交易環(huán)節(jié)的一些稅費負擔等。
??這些國內及國外房地產稅經驗,以及多年來持續(xù)的探討,都在推動部分共識的形成。
??白彥鋒表示,各地房地產市場差異很大,要穩(wěn)妥推進房地產稅試點,可以選擇經濟較發(fā)達、人口凈流入、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地方進行試點,對稅制轉型很有幫助。
??“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,是對工商業(yè)、經營性房產征稅。未來試點房地產稅,是要對居民自住的住宅征稅,而且應該是按照房產評估價值來征稅。開展地區(qū)試點,可能在房地產稅的房產類型、免稅面積、免稅范圍等方面有區(qū)別”,白彥鋒說。
??劉劍文表示,上海、重慶試點,更多是針對增量房產,未來房地產稅試點應該是會將增量和存量房產一并考慮,肯定會有適當合理的免稅面積,還會有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優(yōu)惠政策。所以,各地試點方案,無非在征稅范圍、扣除面積、稅率、優(yōu)惠政策、評估價計價依據等方面存在差別。
樓盤點評
寫評論